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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建设】信息化助推司法服务现代化

刘禹锡 智慧法院进行时 2021-05-02




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有效避免了因人员流动聚集引发的交叉感染,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向人民群众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新时代法院信息化建设,要牢牢把握政治方向,以服务人民为宗旨,通过积极提质增效,努力培养和储备复合型人才,积极取得明显成效。


眼下,信息化技术应用在增强司法能力、加强法院管理、推进司法公开、拓宽群众参与、沟通社情民意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有效避免了因人员流动聚集引发的交叉感染,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在突如其来的疫情大考面前,向人民群众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被认为是人民法院两场深刻的自我革命,是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人民司法工作发展的车之双轮、鸟之双翼。”智慧法院建设为司法改革提供科技支撑,司法改革引领着智慧法院建设发展。


新时代法院信息化建设,要牢牢把握政治方向。新时代为法院信息化建设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只有深入分析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把握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才能增强法院信息化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一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二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切实转化为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强大动力。积极主动拥抱现代科技,促进现代科技与人民法院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实现人民法院工作跨越式发展。


新时代法院信息化建设,要以服务人民为宗旨。智慧法院建设要遵循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服务廉洁司法的发展理念。通过建设智慧法院将实现诉讼服务便捷化、核心业务智能化、执行工作高效化、行政管理科学化、司法公开常态化、科学决策精准化。要坚定不移走科技创新之路,深入开展司法大数据研究,推进人工智能全面运用。一是要加快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立足方便群众诉讼,提档升级诉讼服务,设置安检区、导诉区、休息等待区、书写区、便民服务区、立案服务区、调解服务区、网上立案自主服务区、法律援助及志愿者服务区等,努力构建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综合性便民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互联互通。二是要充分运用“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当事人通过“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可以办理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案件信息查询、法律文书查收、约见法官、在线申请调解、申请执行等20余项事项。三是要大力开展跨域立案改革工作。积极受理各类跨域立案案件,建立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联动机制,本地群众可以就近在本院申请全省各法院受理管辖案件的立案工作。四是积极推行司法送达综合服务平台。推行网上电子送达,支持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电子邮箱等电子送达方式,进一步打造便民平台,为群众提供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司法服务。


新时代法院信息化建设,有利于缓解法官办案压力提质增效。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公民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法院立案数量年年攀升,巨大的工作量压在每一名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上。面对这一困境,各地法院均采取了多种措施,而运用信息化手段,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一方面,办案人员不仅可以借助信息化手段完成文书起草、信息查找等标准化、还可以在制作法律文书时直接进入文书智能编写系统一键生成简单文书,缩短撰写时间;在浏览电子卷宗时进入智能阅卷界面,实现图片转文字、页码定位、检索内容等操作提高法官办案时效性,减少重复性事务聚力于案件审理,让办案人员切身感受到“指尖办案”的便利。另一方面,利用信息技术改良立案关口,在案件的智能筛选与繁简分流中追求法官判案效率的提高与司法解决纠纷的效益倍增。这也是改善审判渠道拥堵、防止审判资源浪费的有效手段。


新时代法院信息化建设,要注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术业有专攻,智慧法院作为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人才贮备和培养需要先行,随着信息网络技术在审判工作中的应用,各级法院需要配备一定的网络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专业已远远不能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信息化工作需要。由于受编制的制约,法院在招录国家工作人员时,主要以优先考虑法律专业的审判人员为主,专业技术人员极度短缺,具备法律和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更是凤毛麟角。因此,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有政策资金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同样至关重要。一是加强对复合型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引进和培养。把信息化建设与法院管理对接,就需要法院的计算机管理人员,不仅要熟悉计算机知识,而且还要懂法律知识和一定的管理知识,这样才能把法院的工作更好地融合到信息化建设中去。因此,要增加对信息网络人才的引进,同时要加强对信息网络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安排对口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综合素质和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二是加强对全体干警的计算机知识培训。法院干警现有的培训大多是审判业务方面的,要让全体干警熟悉计算机,就必须通过定期、不定期、个别辅导等等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加强干警信息技术知识的培训,促使全体干警熟练掌握电脑操作的基本技能、熟悉各类应用软件的使用方法,提高法院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三是以强化服务为着力点,发挥信息化建设的作用。随着信息化应用的逐步深入,法院内各个层面上的用户对信息技术的应用意识都有很大的提高,潜在的业务需求也将显现出来。这就需要应用系统在应用广度、深度等方面进行全面完善,不仅要注重案件流程管理,更要注重案件实体管理;不仅要注重信息数据管理,更要注重信息数据应用;不仅要注重信息内部流转,更要注重信息外部共享,实现信息系统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新时代法院信息化建设,有利于实现司法的公开、公正和公信。网络的规范化、系统化、透明化办案流程可以轻松实现群众、内部、上级监管,是对一切办案工作实行动态监管的有效手段,也将权利滥用扼杀在摇篮中。每起案件从立案到分案、庭审、讨论、决定、制作裁判文书等各个环节都公开透明呈现在网上,办案职权、责任、时限和要求也公布与网上,可以实现社会大众对法官办案全过程进行了解,方便群众参与监督管理,防止违法、违纪办案情形出现。一是加强审判流程信息公开。依托信息化办案系统,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案件信息录入标准,做到收一案,录一案,确保从立案至归档的各个环节的案件流程信息同步录入,实现全部审判流程环节的审判程序内留痕。二是加强庭审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案件外,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同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等参与旁听庭审等活动。三是加强执行信息公开。将所有执行案件的相关信息及案件进度实行全程公开,当事人可在互联网在线浏览司法公开平台,凭证件号码和查询码查询案件进展阶段以及立案、审理和执行案件流程等信息,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执行程序重点环节、重大事项及重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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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禹锡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期责编:马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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